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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拟启动!

来源:bob玩球    发布时间:2024-12-11 06: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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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等四个文件意见建议的通知,

  本次招采特别说明“:参加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的药品报价一定要遵循自治区医保局两个不高于原则(是指报价不得高于自治区新平台阳光挂网价格和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格),否则在定标过程中专家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资格。

  以新疆北部联盟医疗机构临床需求为导向,通过专家遴选确定集中议价采购目录。具体目录详见《2024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目录》。

  A组: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第51号)新注册分类第四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在境内生产获得CGMP、MHRA、FDA、JGMP认证证书并出口对应市场的国产药品。

  A组的药品还需提供证明该质量层次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需在申报信息截止时间前有效,截止日期之后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长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内遇到国家、自治区及新疆区域联盟要求落地执行的集中带量中选产品,按国家、自治区及新疆区域联盟要求执行。此次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中选产品,同时在新疆“南中”区域联盟集中议价中选产品协议期内的,“南中”区域继续履行协议至终止,自动接续执行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中选结果;此次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中选产品,不在新疆“南中”区域联盟集中议价中选产品目录内的,“南中”区域自动接续执行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中选结果。

  (一)如以上事项所安排的事件发生变动,以上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报企业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来进行加密报价及解密操作。每个药品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因丢失报价密码或输入价格有误等报价无效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未报价和报价为“0”的药品,视为无效报价。申报企业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对报价进行解密,报价解密失败或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1.申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以最小使用单位为计价单位(指片/粒/袋/支/瓶等)。中选结果以包装为单位四舍五入两位小数,注射剂以单支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申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伴随服务价格等所有费用。申报企业须保持集中议价采购前后伴随服务供给的连续性,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不得变化。伴随服务应至少包含物流配送、仓储管理,以及合规技术服务等。

  3.申报价格原则上不可以高于自治区新平台阳光挂网价格和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格,招标代理公司参考两者最低价格进行限价处理,没有参考价格的申报药品取同目录药品平均价格作为参考依据进行限价处。届时申报药品网上报价只能低于该限价进行网上报价。

  4.同通用名同规格药品B组价格不得高于A组,高于 A组取消拟中选资格。同组同剂型药品的小规格价格不得高于大规格,小规格和大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明显不同的除外。

  5.带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附带溶媒、预灌封或预充式注射器等)的药品不区分招标单元,不区分报价。

  腹膜透析液的报价须包含特殊配送费用(指送货上门等原配送方式),以保证患者使用。

  1.在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开标程序。开标时应邀请有关行政主任部门和监督部门参加,对开标的全过程做监督并保存影像资料。

  2.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读或公布的全部内容。

  (1)参加集中议价评标的人员,从开标到签订药品购销协议,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中选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申报企业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评标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集中议价的过程和结果。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的答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申报材料的范围或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和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根据本次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的特点,委员会专家由7~9人单数组成,同时抽取足够数量的候补专家。

  (2)2024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项目专家委员会,是在采购办公室和观察员的现场监督下,由监督领导小组从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时,除了考虑委员会的专业构成外,还应考虑采购量大、有特殊使用需求的医疗机构有少数的专家进入委员会。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在抽取专家时,应抽取足够数量的预备替补专家,在专家因故缺席时及时予以替补。

  (3)评标专家与申报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委员会,已确定进入的将予以更换。评标专家名单在公布中选结果前严格保密。

  (4)评标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专家不得私下接触申报企业,不得收受申报企业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申报材料的评审和比较、中选药品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对于同一目录下的药品,申报企业通过远程谈判确认价格后,由专家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且超过半数者即为评标议价中选药品。

  满足临床需求的药品,A组和B组药品分别按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分别确定拟中选企业。

  若出现价格相同的申报药品依据议价企业2022年度销售总量(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市场占有率由大到小优先确定。

  1.以拟中选企业最终报价作为该企业申报药品的拟中选价格在平台予以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实名制申投诉。申投诉需递交企业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对应纸质资料。

  2.中选结果确定后,经新疆北部联盟采购办公室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购销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企业放弃中选药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周期内如出现低于本次议价结果的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中选产品生产企业需于30日内自主申请降价至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