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展方针效应,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造,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方针调整事项告诉如下:
一、添加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项产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详细规模见附件。
二、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0〕42号)第三条所列修理景象,添加如下内容:
用于修理依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0〕54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1〕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2〕4号)进口的“零关税”游艇、自用出产设备(含相关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未征得海关赞同并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零关税”零部件不得挪作他用。
三、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0〕42号)第四条修改为: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制作运用,承受海关监管,不得转让。因企业依法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零关税”原辅料的,转让前应征得海关赞同并处理补缴税款等手续。其间,“零关税”原辅料转让给契合享用方针条件主体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作的货品转让时,需补缴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上述转让行为,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原辅料“零关税”方针其他内容持续履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0〕42号)有关规定。
相关文件: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方针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