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白厚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立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敏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线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是一家集运动营养、健康营养食品研发与制造、数字化体育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型体育科技 公司,致力于为竞技运动人群、大众健身健康人群、军需人群提供运动营养、健康营养食品及科学化、 智能化运动健身解决方案。 1、研发模式 企业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通过制定《新产品研发及管理控制程序》、《产品研究开发控制程序》等 制度,对研发流程进行规定。公司研发设计阶段最重要的包含:项目立项、产品小试、产品中试。公司产品 开发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所属单位报送的下一年度研发项目需求,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行业与公司 的技术发展方向等因素,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度研发计划,开展项目立项工作;项目立项后,研发项目
组根据确定的几类方案进行配方设计,随后进入小试样品调试阶段,由研发项目组对产品进行感官测试,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测试样品进行质量检测,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感官测试结果及质量检测结果组织相关 营销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分别从感官与功效、理化指 标检验结果、原辅料采购可行性、配方及工艺可行性等方面对小试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中试阶段; 在中试阶段,研发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营销事业部、质量管理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及目标客户,分别从感官与功效、理化指标检验结果、包装可行性、配方及工艺可行性、实际生产可行 性等方面对中试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可组织产品的生产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程序、合同执行等方面保障公司采购质量。 其中,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由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采购,仪器设备类由采购部根据销售合同的具体 要求进行采购。公司原材料主要为乳清蛋白、复合氨基酸、小麦粉、低聚糖等。公司根据内部供应商管 理制度,对供应商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由主管生产的经理、质量管理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 采购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多层次评估机制。公司通过对合格供应商的调研和样品质量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 评价,选择达标者作为备选合作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招标,根据招标评价结果确定 当期合作伙伴,通过供方业绩评价实时做出调整,充分保证生产需要与质量要求。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种类、规格较多,根据生产线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可以将公司产品分为粉剂类、液体类、 棒类、压缩饼干类、自热食品类等,公司生产工艺部负责公司系列化产品生产,以销定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多渠道立体营销的销售和服务模式。公司针对竞技体育市场采取线下销售为主,直营与经 销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国家队以直营为主,大部分省市级运动队、俱乐部和体育院校由各地经销商与客 户沟通谈判,并根据各地采购招标要求做推广销售;针对军需市场,考虑到客户对产品质量、安全、 创新以及供应体系有较高要求,公司采取线下直营模式,通过参加招投标方式获得销售;针对需求量开始上涨 迅速且竞争非常激烈的大众健身健康市场,公司采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经销为主、直营为辅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出现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白厚增持有惠力康 78.06%的出资额,焦颖持有惠力康 13.06%的出资额,杨则宜持有 惠力康5.41%的出资额; 白厚增持有天津康维66.14%的出资额,焦颖持有天津康维7.87%的出资额; 焦颖和杨则宜为夫妻关系; 张炜和陈庆玥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上述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2.86%股权,是公司的 控股股东,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110114MA007M881N的《营业执照》,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白厚增;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利祥路5号5层518室;经营范围: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其股 权结构为:白厚增持有惠力康 78.06%的出资额;焦颖持有惠力康 13.06%的出资额;杨则宜持有 5.41% 的出资额;李奇庚持有惠力康 1.28%的出资额;邓庆红持有惠力康 1.16%的出资额;王嘉虹持有惠力康 0.96%的出资额;郝士恒持有惠力康0.07%的出资额。 (2)实际控制人 白厚增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厚增,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5 年7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黑龙江矿业学院(现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担任教师;1988年9 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大连财贸职工学院,担任教师。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深圳捷 宏贸易发展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北京康比特运动保健品公司, 担任总经理。2001年5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4年6月30日,白厚增直接持有公司5.72%的股份,同时持有控股股东惠力康78.06%的出资份 额、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康维66.14%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惠力康及天津康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这两 家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24.70%的股份,其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0.4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2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