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玩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提醒您→

来源:bob玩球    发布时间:2025-03-17 01:58:21
bob玩球 返回列表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您:请科学、理性、绿色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风险。

  一、食品安全要牢记。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的名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保存条件等信息。外出用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经营单位。建议优先选择“阳光餐饮”单位!选择外卖点餐时要检查餐食包装的“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并尽快食用,避免食物腐败变质。

  二、药品安全要用心。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谨慎保管购药凭证、药品包装和说明书,处方药凭处方购买,严格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药品一旦超出有效期,或有霉变、异味等情形,应立马停止使用。

  三、网络购物需谨慎。互联网购物时,要仔细地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情信息;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件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行签收。

  四、售后政策要了解。建议消费的人在付款前对商家售后政策进行仔细地了解,尤其对于一些退换货政策相对严格的特殊商品,应仔细地了解退换货流程、条件以及退换货方式。同时要留好相关凭证,避免在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后无证可循。

  五、依要注意。在消费时,要保存好购物凭证,保留好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交易信息。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政府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来进行投诉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

  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调解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过程中要鉴别判定、检测的,鉴定、检测时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三包”责任是指由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好之日起计算。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更换义务后,承担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优化消费体验,促进消费活力迸发,助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共筑满意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