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医药营业销售人员与健康产品消费者的双重身份,我今日以一个独特视角,结合亲身体验与观察者的眼光,探讨郑局长之死所引发的思考。
郑局长,原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局的首任局长——郑筱萸;筱是指一种小竹子、萸是指一种小乔木。竹子有个特点,刚开始生长时很慢、很低调,这是一个扎根的过程。根系扎稳以后,竹子的成长就会非常快;但小竹子,小灌木到了一定高度后就很难再生长、难成参天大树。郑局长的人生履历与他的名字非常吻合。
郑筱萸1944年生于福建福州市。24岁时,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后在杭州的药厂从科员干到厂长兼党委书记,一直低调踏实的干了25年。
50岁时,郑筱萸被任命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纳入统一监管;郑筱萸54岁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首任局长(简称CFDA),作为国家级机构,肩负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改革重任,可谓位高权重、责任重大。
7年后,郑局长官运突变;2005年6月,时年61岁的郑局长被中央免职;一年半后,2006年12月28日被双规;2007年5月,63岁的郑局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妻与子均牵连其中,一家人身陷囹圄;同年7月,63岁的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与郑筱萸同时落马的还有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的司长曹文庄、被判了个死缓;该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被判刑15年。4年后的2010年6月,该局副局长张敬礼落马,被判刑17年……可谓系统性腐败,郑筱萸带出了一窝硕鼠。郑筱萸伏法10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不再保留,单独建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我查阅了一下郑局长在位期间,药品营销领域曾发生一个变化,也就是2000年1月1日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将药品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
处方药(简称RX),必须经由医生处方才能购买,不允许药厂和代理商在大众媒体投放广告、只允许在有关部门认可的学术期刊发布产品信息;非处方药(简称OTC),可以由消费的人在药房自行购买,药品广告经过省一级药监部门审批后,取得广审批文后可以在大众媒体投放广告、和参与冠名类活动等。
海哥科普一下,OTC非处方药又分甲乙两类,甲类为安全性相比来说较低,药盒上为红底白字OTC标识。安全性较高的划为乙类,药盒上有绿底白字OTC标识,除了药店,还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场所销售,如超市、宾馆等。药品分类管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以促进老百姓用药安全性和药品销售透明度。
从2000年开始,标志着中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已经与国际接轨,虽然比美国的药品分类管理晚了49年,比欧洲晚了35年,但对于当时改革开放才20年的中国,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美国药品分类管理始于1906年,由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签署的《纯净食品与药品法》,1951年又通过《达勒姆-汉弗莱修正案》明确区分处方药(RX)和非处方药(OTC)。
在没有实行药品分类之前,美国的药品制造商主要营销对像是医院采购,通过做医院采购的工作,给医院多压一些货。美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实施后,药厂的营销公关对象开始转移到医生身上,因没有医生的处方,药品就不允许销售,也就卖不动。因此,促进医生开处方的职业——医药代表就此诞生。全球各国也是纷纷效仿。
当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后,药厂的老板们公关的重点、开始围绕药厂的上级管理机关——食药监局打转转了。特别是拥有行政裁量权的局长们、司长们,更是成为药商们围猎的首选对象。其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公关,获取自己药厂的药品批准文号。有了批准文号才可以上市合法销售、才能选择何种营销渠道。因此,药监局对药品注册申报审查必须严格,才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是关系老百姓生命健康与安全的重要关口。
但是,我却从郑筱萸的审判书中看到这样的字眼:把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变成换取金钱的筹码,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为医药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等等……郑筱萸将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重大全局工作的食品药品的审批监管视若儿戏。可谓死有余辜。
美国学者巴特勒·梅登曾经撰文指出“中国新药审批制度存在严重问题”。监督不力、管理混乱,审批标准降低,药厂GMP达标和医药批发零售企业GSP达标验收,这些关乎生产和销售质量监管中的腐败;未经过严格临床验证药效的产品只要花钱也可顺利拿到批文;拿个批文好比菜场买菜,有的企业一年拿到的批文品种就能够达到100多个!药品批文自由买卖、生产企业自主定价,药品价格上限被取消;过度医疗和医生逐利问题严重;被批准的药品良莠不齐、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虚假药品广告只要交了罚款,照样可以大吹大擂、大鸣大放!……
换成大伙儿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药价慢慢的升高,效果却越来越不明显;医生开的药慢慢的变多,但感觉疗效没以前好了;还有那些药品广告越做越大,可药效却不尽人意、没有广告说得那样好……
因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问题而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比如;2007年6月甲氨蝶呤事件;没有认证资格却进行了10年权威认证的全国牙防组事件;2007年7月10日,因为权钱交易乱发药品批文、导致假药致人死亡事件;2008年7月15日,7个批次人用狂犬疫苗质量上的问题,导致山西儿童死亡事件;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2012年的毒胶囊事件等等……
从历史的角度看,药品分类管理的初衷是为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药品的侵害,提高药品市场的透明度。然而,在真实的操作中,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药品审批过程,导致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会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这不仅仅严重损害公众健康,还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作为一名医药营销人,已经明显感觉到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包括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法律和法规,提高审批门槛等等。同时,也加强了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并对药品价格进行了合理调控,逐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经济放缓的当下,回看经济快速地发展的时代,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也许现在慢下来是一件好事,好让我们有时间去还一还过去欠下的债,调整心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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