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2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是以生物发酵法生产“赤藓糖醇”为核心的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生物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功能性糖醇一赤藓糖醇及其复配产品的生产及新型甜味剂的研究与开发。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工业化生产赤藓糖醇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深耕赤藓糖醇产品十余年,先后攻克菌种选育、配方优化、发酵控制、结晶提取等多个环节的工艺难题,在赤藓糖醇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与较强的品牌优势,慢慢地发展变成全球赤藓糖醇行业内产能最大、产品质量领先的龙头企业。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赤藓糖醇及复配糖。赤藓糖醇是一种天然、低热值、耐受高、无龋齿性、对糖尿病人安全等特点的新型甜味剂,赤藓糖醇产品根据目数大小可分为不一样规格,复配糖产品根据所用高倍甜味剂可分为不一样种类。目前公司销售的复配糖有如下几个品种:
赤藓糖醇的原材料采购可大致分为主料和辅料两部分,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原材料备货模式,依照订单情况和生产计划定制采购方案。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采用询价比价的采购模式。主料采购方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批量供货合同后,分批预付货款安排供应商根据生产需求持续送货到厂,公司保持少量库存,备货周期较短。辅料采购方面,公司依据生产需求分批购买,保持适当库存,备货周期长于主料。公司供应商的筛选机制和标准为:采购部门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询价比价等方式初步遴选供应商,然后综合考察供应商生产经营资质、产品的质量、企业信誉信用、生产经营稳定性等各项标准确定合作对象。
公司以客户订单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每个客户订单的供货时间、产品型号等综合排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活动,保证订单按时交付。除客户订单特别需求、节假日等情形外,公司成品库存数量保持在适量水平。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销售部具体负责产品营销售卖、市场开拓、客户订单跟踪及服务,与客户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下游客户通过面签、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签订合同或下达订单,销售产品由公司直接发往客户,或者发往经销商后由经销商发往计算机显示终端,或由公司直接发往经销商指定的收货地点。公司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市场需求变化情况。
在新客户开发上,公司通过参加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国内外食品配料专业展会、行业相关论坛、主动拜访、原有客户介绍、依托行业地位和口碑吸引客户等方式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其中,参加行业专业展会是公司做品牌和产品宣传、获取客户资源的重要方式。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线上业务,通过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助力品牌传播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拥有“天绿原”“元生甜”等主要品牌,“天绿原”作为公司经营多年的核心品牌,在赤藓糖醇市场领域中已是品质稳定、质量上乘的代名词,在行业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和较好的市场口碑,被评为山东知名品牌和山东优质品牌。公司依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预备推出小包装“元生甜”新一代品牌,实现公司产品由B端至C端拓展的战略布局,逐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49,823,107.30元,应为62,579,559.84元;
(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76,779,672.40元,应为115,292,536.39元;
(三)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96,032,950.34元,应为158,417,131.69元;
(四)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差异的问题大多系财务专员理解有误,将定期存款利息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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